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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特162号裁定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特162号裁定公告
门庭国际教育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作者:付俊琪  发布时间:2025-01-03 15:19:2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162

      

门庭国际教育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云01民162号申请人余帆与被申请人门庭国际教育咨询(重庆)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准许驳回余帆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余帆负担。因无法联系你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特16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二办公区知识产权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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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产庭
责任编辑:付俊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