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9071号
王学群、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北京易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学群、陈涛、刘凯、一审第三人孙春蓉、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907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北京易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