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终12189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10:36:3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12189号

陈锦洲: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锦洲与被上诉人苏志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10元,由上诉人陈锦州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2189号民事判决书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刘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