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10735号
张本丽: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成都互信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诉被上诉人黄运红、喻小平、林建东、腾明汶、张本丽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26元(已由上诉人成都互信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由上诉人成都互信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