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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10496号判决公告
作者:罗响  发布时间:2024-11-29 16:09:0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10496

 

瞿广华:

本院受理的你与云南西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岳应谷、宋远春、胡顺芬、陈沐希、云南方圆中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大唐御储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唐光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049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819元,由上诉人云南西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岳应谷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四年十一二十九


 
来源:未审庭
责任编辑:罗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