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终7761号的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10:19:3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7761

 

李丽凤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7761号上诉人王亭羽与被上诉人李翠珍,原审被告李丽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7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4)云0112民初3025号民事判决;二、李丽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李翠珍借款本金50000元;三、驳回李翠珍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李丽凤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李翠珍负担。鉴定费6000元,由李翠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二十六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李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