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12025号
云南全锦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云01民终12025号上诉人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东伦、钱维娜,原审第三人云南全锦商贸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2024)云01民终12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云0111民初6518号民事判决;二、不予追加被上诉人李东伦为(2023)云0111执319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三、驳回被上诉人钱维娜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上诉人钱维娜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2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