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11434号
中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卓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卢均、被上诉人邓寿荣、中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陈利锋与原审第三人云南卓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114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874元(已由上诉人卢均预交),由上诉人卢均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