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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11434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17:01:2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11434

 

中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卓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卢均、被上诉人邓寿荣、中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陈利锋与原审第三人云南卓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11434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874元(已由上诉人卢均预交),由上诉人卢均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


 
责任编辑:汪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