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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11610号裁定送达公告

作者:字良蓉  发布时间:2024-11-29 11:12:2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11610

 

石林汇昌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拓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述铭、文建华: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11610号上诉人钟正朝与被上诉人石林汇昌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云南拓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述铭、文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16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字良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