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一:
“被执行人付钱了,太好了!都没想到他会付钱,我们核实一下就来撤诉,谢谢······”
“不客气不客气,都是工作。”
电话二:
“谢谢法官,多谢你帮我争取时间凑够钱不用被执行······”
“不用客气,你能积极处理担起责任是在履行义务······”
电话三:
“法官,我们负担太重了,实在是凑不够钱······”
“从作出裁定到进入执行还有一段时间,在此期间还是有筹钱的时间,如果筹到钱,一定要及时履行······”
作为呈贡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老”书记员,李航已经有七年的工作经历,协助法官办理了1600余件案件,别看他年纪不大,对于行政案件可谓是如数家珍,他常常说:出具裁定移送执行看似机械劳动,可马虎不得,耽误了要出大问题······行政机关做个处理,材料都厚厚一沓,及时执行才是了结······有的被处罚对象也是不容易,多少上有老下有小,又不懂法律······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在起诉到法院前,行政机关已经履行过催告义务,但多数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履行。面对该类案件,李航同志有自己的工作方法:拿到卷宗后,筛查案件、区分案件情况,影响重大、没有履行意愿的,严格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办理;有履行意愿的,着重加强对此类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在案件送达过程中,李航与当事人进行联系,时而温和说家常、时而严厉说法律、时而语重心长说后果。有的当事人因工作原因,工作时间无法接电话,李航便等当事人休息时再次拨打电话;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的,他会耐心聆听,等当事人讲完自己的想法,再慢慢讲述法律规定。
有时候很努力化解后成果也不佳,他还是会耐心拨打下一个电话。他常说:“不做怎么知道不行?及时化解不了,让当事人了解法律知识也是好的。”
时光不负苦心人,汗水在一个个案件化解时具象化了,那是怨气消散的平和,那是案结事了的喜悦。一路走来,李航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做法官的好帮手、做案件当事人的暖心人,为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