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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庭:探索“三向发力、三级过滤”全流程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26 09:33:28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主城区人民法庭,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案件类型复杂、民商事纠纷繁多是其显著特点。长期以来,官渡法庭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探索构建“三向发力、三级过滤”全流程调解机制,为推动形成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新格局、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诉外发力,源头预防止纠纷于未发

官渡法庭辖内小区较多,因房屋空置、房屋质量、物业服务质量等各种原因拒交物业费的问题频频发生,物业公司和业主都比较烦恼,社区干部多次调解但收效甚微。为此,社区联系法庭希望能够就此类问题的处理进行指导。几天后,官渡法庭庭长刘云顺带领干警来到社区,为社区送来了一份“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务套餐。

“社区干部都是处理家长里短的‘行家’,我们可以帮助他们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就能让矛盾隐患更早被发现、处置。”刘云顺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常见问题,向社区干部发放梳理提炼的类案调处指引并进行讲解和答疑。

官渡法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推动法治力量下沉,优选一线审判法官担任“法治副村长”,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今年以来,法庭指导调解195次,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普法宣传7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0余人次。


诉前发力,端口前移化纠纷于萌芽

最近,某公司遇到一件难事。在交付机械设备后,客户姚某却未如约如数支付款项,多次催收无果,某公司一纸诉状将姚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官渡法庭“鲍卫忠群众工作法调解室”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被告姚某未付款的原因,姚某认为原告某公司逾期交付货物,且存在质量问题,给其造成了损失。对此,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督促姚某列出质量问题清单及损失费用,某公司提出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承担数额。但双方对部分货物的质量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姚某坚持货物质量问题需由鉴定机构鉴定。

承办法官认为若进行质量鉴定,不但鉴定费用高、周期时间长,而且会进一步扩大双方损失。于是,承办法官、调解员从合同约定、质量行业标准、及时止损、尽快恢复生产、降低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后,某公司在货款上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从当事人提交诉状到最终化解,用时仅为7天。

通过诉前积极作为,官渡法庭进一步优化诉调对接流程,增强调解工作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果。自2024年以来,诉前成功调解563起,平均每月调解成功超过50起。

 

诉中发力,关口把控解纠纷于诉内

漏水问题往往会成为邻里间的一场“小风波”。陈某居住在闫某楼下,入住后陈某发现雨季时卧室飘窗顶板渗漏严重,认为是闫某露台装修未做好防水处理,致使自家房屋及家具部分受损。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闫某对露台重新进行防水处理并赔偿损失。

考虑到双方系邻居,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组织双方一同前往陈某家中实地勘察房屋的受损程度等问题。但对于房屋渗漏原因,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法庭+”联动调解机制优势,承办法官邀请社区、物业公司再次进行联动调解,援引了“六尺巷”的典故,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为切入点阐明法理及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同时,承办法官协调物业公司排查渗漏原因并进行修复。最终,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除了在诉外、诉前环节进行调解,官渡法庭还积极推广诉中调解。同时,“法官+书记员+调解员”调解模式依托诉外、诉前、诉中“三级过滤”全流程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官渡法庭诉中调解案件414件,实现审理天数减少、服判息诉率提高,案件调撤率大幅增加。

 
来源:官渡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