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3300元,你清点一下。”随着被告的当场给付,这起劳务纠纷得以解决,原告也于当天申请了撤诉。
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原告应被告邀请为其房子装修,后经双方微信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劳务费4320元。被告却觉得原告的装修成果未达到预期要求,不愿全额支付。
案子起诉到嵩明县人民法院后,考虑到标的不大,且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下,法院便委派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被告称不满意装修效果,原告则称已按照装修要求完成装修。眼见双方各执一词,火药味很重,调解员立即劝解双方当事人消消气,平和心态,充分听取双方诉求,耐心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通过讲事实、摆道理,逐步缩小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同时讲明法律责任和义务,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原、被告均作出了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3300元。被告当场进行给付,原告也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圆满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嵩明法院的温情、耐心的司法服务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嵩明法院一直以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每一件“小案”办好办实,既解群众“法结”,又解群众 “心结”,让群众在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