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滇池南岸的晋宁,拥有53公里滇池湖岸线,占整个滇池环线的三分之一以上,晋宁围绕着滇池,依水而建,因水而兴。战国时期,庄蹻入滇建立了古滇国,是滇池周边最早出现的政权。在这个山明水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滇国故里,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晋城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在基层,服务于群众的先天优势,将司法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相互融合,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狠抓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止纠纷于未诉
“中国鲜花看云南,云南鲜花看晋宁”,晋宁区的花卉种植面积、产量和产值均位于全省第一,是中国鲜切花生产第一县,是名副其实的“高原花都”。伴随着鲜花产业的蓬勃发展,相关行业的民事纠纷也多了起来。
陈某与樊某合伙经营一个干花厂,后双方发生纠纷欲“拆伙”,但如何“分家”让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到派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也是反复毁约。派出所联系法院后,晋城法庭的法官与派出所民警一起赶到二人经营的干花厂,实地查看涉纷争的成品干花、生产设备等,又将二人带回法庭与诉前委派的调解员一起耐心劝说。这场调解一直从中午12点持续到下午6点,双方终于达成合意,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晋城法庭依申请对二人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一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也给当事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近年来,晋城法庭不断延伸司法触角,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找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连接点”,积极参与党委政府“2+3(1)+N”周研判、月会商、季分析会议,积极参与六类矛盾纠纷调解,以“法庭+N”为抓手,共享平安信息,不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工作中发现的有矛盾激化风险的各类纠纷也及时向综治中心推送,协同综治中心共同研判、管控以司法之力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狠抓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断纠纷于未衍
晋城法庭不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履行职责,守卫公平与正义,持续做实做精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以优质高效的审判为大局服务。在提升案件办理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量,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程序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现公正与效率同频共振。
2024年,晋城法庭案件上诉率为3.31%。在发出的每一份判决案件中,晋城法庭均为当事人附上判后答疑告知书,释明判决书中依据的法律条文,并告知生效时间、执行申请事项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等。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告知书内容,除了公告和缺席判决的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法官均当面对当事人进行答疑、释法,变“被动答疑”为“主动释明”。
对于当事人要求上诉的案件,还会再次约谈当事人,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从审判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解释,帮助当事人更好理解其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服判息诉,力争在一次程序内彻底解决纠纷,做到“法结”“心结”同解。
狠抓判后答疑督促到位,履纠纷于未执
“装修搞成这样,台面墙面都没有弄好,尾款我是不可能付的!”
“我们全部按照你的要求装的,现在又在这里一直挑毛病,你们就是不想付钱!”
在一起房屋装修引发的案件中,原、被告一直因为装修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争执不休,导致案件迟迟不能进行判决。晋城法庭法官实地查看了装修房屋后,耐心地对双方进行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四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互相作出了让步,原告减免了部分费用,被告也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费用,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为加强案件的实质化解,晋宁法院坚持应调尽调、当判则判,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主动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晋城法庭在调、审过程中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反复进行释法说理,督促被告当庭履行义务,2024年以来,晋城法庭共有47件案件当庭履行完毕,履行金额达到56万余元。对于不能当庭履行完毕或者需要分期履行的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晋城法庭均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对履行义务人进行提醒,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以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为目标,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督促履行”转化。
诉讼服务中心晋城分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晋城分中心挂牌成立以来,晋城法庭开始立、审、执一体化运行,全流程深化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一站式”定分止争功能,以审促执,以执验审。在以后的工作中,晋宁法院将牢固树立“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的理念,传承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下好“调解+审判+执行”一盘棋,不断完善跟踪督促机制,减少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让公平正义持续加速,审判质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