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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法院三盏“法治明灯”,照亮未成年人成长路
  发布时间:2024-11-05 09:30:5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与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联动,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盘龙法院法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霸凌、校园安全等内容为同学们作法治教育讲座。师大实验中学盘龙校区、建设路校区、昆明湖校区、巫家坝校区、昆明湖小学部的6000余名师生分别通过线上直播或线下等方式共同参与。


点亮思想之灯,播撒法治种子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任重道远,法治教育是前提。盘龙法院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依据学生的年龄、兴趣等,量身打造包含典型案例、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的符合青少年发展的主题授课,为青少年普法工作注入新活力。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吗?”讲座伊始,盘龙法院法官法官从人类起源到原始部落的形成谈起,告知同学们法律的起源和社会意义。在明确了法律的意义之后,法官“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这一引人深思的问题将讲座引向思考的更深处。同时,他以生动的语言,将法律知识讲解得生动具体,同学们听得入神,眼神中透露出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法治的敬畏。

 

点亮平安之灯,创造良好环境

盘龙法院本着对人民、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构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讲座中,法官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他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危害,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探讨了违法和犯罪的关联,让同学们明白了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和联系。

 

点亮希望之灯,彰显法润未来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法官鼓励同学们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珍惜学习机会,谨慎交友,切莫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尤其当遇到犯罪行为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家校联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在少年逐梦的路上,盘龙法院将继续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途径,以法治教育为翼,以法治建设为基,撑起强有力的青春保护伞,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治的温度,浇灌美丽的未来之花。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