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9969号
申瑞:
本院受理(2024)云01民终9969号上诉人颜红被上诉人沙浩波、王玺,原审第三人申瑞、鲁云升、曾丽婷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9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4)云0102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沙浩波在人民币441320元的范围内、被上诉人王玺在人民币299105.18元的范围内共同向上诉人颜红支付人民币354804.45元;三、被上诉人沙浩波、王玺共同向上诉人颜红支付以人民币354804.45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四、驳回上诉人颜红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6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638元,均由被上诉人沙浩波、王玺负担。上诉人颜红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6638元,本院予以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于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