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民县人民法院在昆明行知中学开展“阳光司法 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案。
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阐述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并当庭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及指定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辩论。法庭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出庭检察官和指定辩护人、审判员结合案件特点和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案例,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剖析、阐述法律后果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行为的相关知识,强调了防范此类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本次普法宣讲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危害性,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提高警惕,防范身边可能存在的犯罪风险,共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