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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校”双向赋能,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10-24 14:23:24 打印 字号: | |

金风飒飒,银霜沉沉枫叶红透,秋菊盛放嵩明法院与高校双向赋能用心用情为当事人送上温暖为绚烂的晚秋添上一抹多元解纷新“枫”景


“心”出发让纠纷调解更有温度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因被告拖延货款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嵩明法院。该案件被分流至昆明城市学院高校特邀调解工作室办理,由高校教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学生作为特邀调解助理辅助,嵩明法院法官对案件调解进行指导,并组织学生旁听学习。

调解开始,双方当事人对货款存在较大争议,调解人员全面了解双方诉求,从双方之前良好的合作基础出发,融情于法,释法说理,分析案件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对事实部分进行确认,逐步缩小思想差距。最终,在法官与高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联”突破让法治育人更有深度

近年来,嵩明法院充分利用嵩明职教基地的区域优势,不断拓展院校“朋友圈”,先后与昆明城市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潭大学建立合作,构建“案件共调、人才共育、教学共研、普法共促、活动共享”的良性发展机制,架起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共同培养更多实用型、技能型、专业型人才,让纠纷解决、社会治理更加多元化、高效化。

目前,嵩明法院已聘任16名高校教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并实际开展调解工作,努力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批”的效果。


“效”为首让纠纷化解更有广度

嵩明法院在与昆明城市学院“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借助高校的学科优势和法学理论优势,在法院设立高校教师调解工作室,在昆明城市学院建立全省首家高校特邀调解工作室,与高校联合签署相关实施办法,聘请法学专业教师为特邀调解员,在校学生以特邀调解员助理身份和教师进驻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院校联动多元解纷新力量。

同时,嵩明法院积极开展实践培训活动,选派调解经验丰富、实务水平高的法官,以定期培训、以案代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对高校师生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高校特邀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能力,着重培养适合新时代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一次次纠纷的化解一个个矛盾的消散背后是院校和法院温暖的“双向奔赴”秋风萧瑟起,霜降悄然至始终不变的是司法调解的温度


 
来源:嵩明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