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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邻里纠纷巧调解,握手言和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10-22 14:21:17 打印 字号: | |

忙碌的日常生活中,和谐的邻里关系犹如一缕春风带来安宁与舒适。然而,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有可能破坏这份和谐,甚至发展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金碧法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顶楼住户将通往楼顶的通道锁住……

 

案情回顾

某小区某单元2楼住户为提高生活的便利性,在本单元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供自家使用,并在热水器周边做了防水措施。然而,这一举措遭到本单元顶层即6楼同位置的住户的反对,6楼住户担心该热水器安装会破坏屋顶的防水层,影响其自家屋顶的正常使用,故当天双方就因热水器安装引发争执。

虽然热水器安装完成,6楼住户却将通往屋顶的大门自行上锁锁住,后来2楼住户热水器出现不出水、漏水等故障时,无法前往楼顶维修,导致2楼住户长期不能正常使用热水器。同时,6楼住户还在楼道张贴《温馨提示》要求2楼住户拆除热水器并修复屋顶。

2楼住户就此事多次与6楼沟通,甚至多次报警求助均无果,后将6楼住户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官邀请双方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期间,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顾虑

对于6楼住户的担忧,法官解释了太阳能热水器的安全性及2楼住户采取的防水措施,并强调邻里间相互理解和支持的重要性,引导6楼住户换位思考谅解2楼住户目前面临的困境。同时,也引导2楼住户加强对热水器的管理与维护,提高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减轻使用热水器过程中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2楼住户同意进一步扩大太阳能热水器的防水措施面积,确保不会对屋顶造成损害;6楼住户则承诺停止锁门行为,确保楼顶通道畅通,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普法

日常生活中,邻里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遇到纠纷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锁门、张贴告示等手段往往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法官在此也提醒大家,安装类似热水器等需使用建筑物共有部分的设备时,应充分换位思考,尽可能事先沟通,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不便或损害。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