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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01民终9189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16:46:2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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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彭先涛因与被上诉人丁兴刚、原审被告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敖琳锦卓建设有限公司贵州中隆钦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91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975元,由上诉人彭先涛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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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