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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9909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李春花  发布时间:2024-09-26 11:01:1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9909

 

邱万春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被上诉人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邱万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9909号民事裁定书。判决要点准许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撤回上诉,一审法律文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六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李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