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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9815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10:22:1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9815号

廖小平: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禄劝新兴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昆明市官渡区瑞缔莹家具经营部及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一审原告昆明市官渡区瑞缔莹家具经营部撤回对一审被告廖小平的起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9815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刘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