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民终9806号
云南骏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宝恒因与被上诉人王浩、万文辉、王修文、云南骏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杨明宽,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98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本案按上诉人王宝恒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定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