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猫良德诉被上诉人云南合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84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10元,由上诉人猫良德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O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