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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7455号《民事判决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09:47:0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7455号

陈惠芬、张琼珍: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惠芬、原审第三人张琼珍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745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人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张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