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7455号
陈惠芬、张琼珍: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惠芬、原审第三人张琼珍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745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人昆明尊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