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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7499号的裁定书送达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终7499号的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6:09:4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7499号

 

安宁平步工贸有限公司、蒋平: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7499号上诉人昆明盛世桃源实业有限公司、昆明红垦星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帝标商贸有限公司、陈兴国与被上诉人丁根会、安宁平步工贸有限公司、蒋平、昆明经开区阿拉会美废品回收站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74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昆明盛世桃源实业有限公司、昆明红垦星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帝标商贸有限公司、陈兴国的上诉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