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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法院:锲而不舍调纠纷,邻里握手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9-05 14:22: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石林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办理一起涉及相邻权纠纷的案件中,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以定纷止争为导向,通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原告刘某早年搬迁至石林县某村居住,与已经居住在旁边的李某就双方房屋之间的权属、边界及必要排水设施的使用等作出约定。此后,被告杨某亦搬迁至刘某房屋旁,但并未与刘某就双方房屋之间的权属等作出约定,双方之间有一条排水沟。后杨某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修建时有部分砖瓦等掉落至刘某房屋内给原告刘某造成了损失。而刘某在排水沟边靠自家一侧修建墙壁,却被杨某以排水沟为自家所有为由阻止刘某修建,双方发生纠纷。后刘某就上述纠纷内容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收到诉状后,知道不仅仅要处理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化解冲突,一纸判决并不足以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为积极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现场调查了解双方冲突的根源、屡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细致了解现有证据、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分析双方利弊,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到修复。

“诉讼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很多纠纷在诉前化解反而更利于当事人。”近年来,在持续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中,石林法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审判执行工作与基层治理的契合点,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讼,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石林法院将不断优化监督评价回访机制,继续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创新调解方法,完善调解机制,释放司法温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切实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来源:石林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