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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云01民抗64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11:47:3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抗64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张春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抗64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来源: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杜海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