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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7772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7:21:4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7772

 

佟一平: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7772号上诉人曹丽娟与被上诉人佟一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77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23)云0114民初5880号判决;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曹丽娟各项损失合计13809.61元;三、驳回曹丽娟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73元,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73元,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