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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法院再推新举措,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4-08-19 14:29:10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提升破产审判质效,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充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宁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安宁模式”,创新制定《安宁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再提速。

安宁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制度保障实施,近年来,先后制定实施了《安宁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规则(试行)》《安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实施办法(试行)》《安宁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考评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推进破产审判建章立制,不断探索新举措、新路径,提升司法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同时,安宁法院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制定实施了《安宁市人民法院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实现了案件审理的精准施策。2023年12月,安宁法院简化破产程序性事务,以网络拍卖方式实现破产财产溢价率111%,用时仅80天审结云南发动机连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目前,安宁法院创新制定了《安宁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由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程序启动与转换、审判组织与审理期限、管理人指定及接管工作、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财产评估与处置、破产宣告与终结及其他十个部分组成,适用法定最短期限、高效整合破产事项,通过并联破产进程事项、缩短破产程序时间、优化破产流程等方式加快审理进度,在充分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实现简案快审,促进“僵尸企业”迅速出清。

该《指引》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推进安宁法院通过快速审理方式,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降低破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接下来,安宁法院将依照《指引》,持续深化能动履职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充分发挥快速审理、预重整等创新机制优势,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做实做优破产审判工作。


 
来源:安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