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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初165号《民事上诉状》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4:40:3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初165号

 

昆明滇豫经贸有限公司、施志猛、杨祥、丁映辉、云南官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钱堃与被告云南多马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滇豫经贸有限公司、施志猛、杨祥、丁映辉、云南官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被告云南多马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状,被告云南多马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撤销(2024)云01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或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二、请求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张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