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财产纠纷终于解决了,不用接着打官司啦,谢谢你,法官!”日前,呈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姣姣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受理的一件民间借贷案件与相同原告被告的六个案件一并调解,做到“一案调,七案了”。
案情回顾
赵某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关系。2019年5月,因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吴某以赵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对协议离婚未处置的财产予以分割,没想到,这只是双方众多诉讼的开始。自吴某提起第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后,双方多次互为原被告向法院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监护权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有一个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已经进入执行。在漫长的诉讼和执行过程中,赵某和吴某的矛盾愈发激化,甚至影响到了与其各自抚养的子女的关系。
上述纠纷中,有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分到了刘姣姣法官手中,案件原因是赵某以吴某在离婚后向其借款100万元,赵某通过银行转账出借给吴某100万元后,吴某以双方存在其他纠纷为由,迟迟不肯归还欠款,赵某诉至呈贡法院。
悉心调解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刘姣姣凭借长期办理家事纠纷的丰富经验,敏锐地判断出双方的纠纷并非借贷这么简单,通过询问和查询关联案件,发现原、被告因离婚在法院处理的案件多达7件,其中包括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案件、已经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和在诉前调解阶段的抚养权纠纷、监护权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股东纠纷等。
为从根源上解决双方矛盾,刘姣姣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态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调解,细致梳理双方的矛盾点,耐心组织双方友好协商,把法院的七个案件当做当事人的一件事来进行调处,最终双方算清总账,握手言和,达成了本案民间借贷的调解协议,并承诺对其他六个案件各自进行撤回起诉或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处理。至此,双方因离婚财产分割引起的一系列矛盾终于有效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结的良好效果。
法官寄语
对于法院和司法程序来说,一个法律关系产生的争议就是一件案件,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了不同的纠纷就会形成多个案件,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所有纠纷都只是“我和他(她)”之间的“一件事”,和当事人讲法律关系,个案各判各的,从法律角度没有错,但对于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还远远不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探究纠纷产生的根源,寻求纠纷解决的最大化,才是“如我在诉”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