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终6989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11:20:1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6989

 

汪华兴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6989号上诉人李艳与被上诉人桂明学、汪华兴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6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李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