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6989号
汪华兴: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6989号上诉人李艳与被上诉人桂明学、汪华兴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6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李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6989号
汪华兴: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6989号上诉人李艳与被上诉人桂明学、汪华兴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6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李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