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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7708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杨佳媛  发布时间:2024-07-29 15:39:2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7708

 

高沫君、蒋龙平

本院受理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因与云南秀忠商贸有限公司、蒋忠、李春秀、蒋雄、高沫君、蒋顺全、赵艳、蒋明珠、任龙、蒋龙平、谢智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77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月二十九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杨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