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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533号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59:4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533

 

云南梦达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聚豪园林有限公司、严华明、李炳玉: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上诉被上诉人蒋志强、云南梦达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梦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聚豪园林有限公司、严华明、李炳玉、和春芳、石林龙园商贸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3月4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汪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