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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初962号案件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6:48:5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962号

 

昆明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原告王丽菊与被告许文林、邓勇军、昆明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初9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丽菊的起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钟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