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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初416号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0:56:1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416号

 

王义岚、郝光有、昆明晟言传媒有限公司、云南霖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林云生与被告郝光有、王义岚、第三人昆明晟言传媒有限公司、云南霖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民初419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第六页正数第二行“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林云生负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郝光有、王义岚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刘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