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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20820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2 10:44:3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0820

 

汪武银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20820号上诉人吴洪梅与被上诉人田汉,原审被告云南霆淼商贸有限公司、汪武银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08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吴洪梅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二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李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