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收到一面来自当事人的锦旗“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办案高效司法为民”朴实的文字、鲜艳的锦旗,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对盘龙法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的肯定,彰显着人民法院的担当与守护。
在一起共有物优先购买纠纷案件中,原本感情深厚的兄弟姐妹因房产分割问题,彼此间发生争执、心生间隙,经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盘龙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之间是亲兄妹,若单纯地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矛盾化解,反而容易使亲人变成“仇人”,加剧家人之间的矛盾和割裂。在耐心倾听各方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决定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修复兄弟姐妹间的亲情,以期缓和家庭关系。
调解中,为了更好地消除隔阂,修复彼此间的亲情,承办法官从“亲情与和谐”角度出发,与各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细致了解各方诉求,准确掌握矛盾症结所在,并讲明法理、厘清事理、讲通情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珍视亲情。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兄妹几人彻底放下了成见,彼此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也在复苏的亲情中得以化解。
案子虽结,事却未了。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而是积极督促各方履行协议内容,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您说得对,不管如何,我们始终是一家人,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兄妹几人都很满意,谢谢您。”几天后,一名当事人带着家人的谢意,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并诚挚地对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盘龙法院注重家事纠纷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以“促进家庭和睦”为主线,围绕情、理、法、义,巧断家事纠纷,不断发展新时代家事纠纷治理的枫桥经验。一是加强诉中调解,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二是督促即时履行,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尽可能减少调解结案转执行立案,案结事不了;三是注重实质解纷,关注案件背后的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后,盘龙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审判,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