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如何低成本、高质效处理好纠纷,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共同设立盘龙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并挂牌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共享法庭(以下简称“共享法庭”),全面推进交通事故领域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
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及共享法庭的成立,是盘龙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构建一站式、多元化、数智化的解纷新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助推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纠纷“不出圈”,矛盾调处“一站式”
在交警部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盘龙法院提供调解指导并指派法官定期参与纠纷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依申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可以及时组织现场立案,线上开庭,符合条件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即开庭审理,有效集结解纷合力,提供调、立、审、执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扩大“朋友圈”,解纷主体“多元化”
依托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共享法庭,充分整合法院、交警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等解纷力量,并选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参与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中,形成法院和交警部门协作、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大工作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协同治理。
扩展“服务圈”,司法服务“数智化”
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智慧法院终端,打造集线上调解、线下调解、在线应诉等功能于一体的共享法庭。当事人可通过共享法庭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不成需诉讼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共享法庭进行诉讼风险评估,明确诉讼请求后通过共享法庭申请立案,并可通过共享法庭开展线上诉讼。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继续深化共享法庭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的“平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