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初11号
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话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狮子与被告昆明汇银广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追加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话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张狮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6309元,退还原告张狮子。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