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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初388号的判决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初388号的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8 16:24:5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初388

      

亮风台(云南)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初388原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亮风台(云南)人工智能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202465日作出2024)云01民初388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043元,退还原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云01民初388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本院第二办公区知识产权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来源:知产庭
责任编辑:知产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