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没想到能这么圆满的解决!”“我一定按调解意见给原告还钱,谢谢各位同志,谢谢法官!”近日,宜良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陈龙法官和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2021年,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廖某口头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指定的项目供应混凝土,原告按照约定供应了相应混凝土,因被告未按照约定全额支付货款,尚欠7万余元未付,原告无奈诉至宜良法院。
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翻阅卷宗、梳理案情,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案情详情,总结争议焦点。经了解,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但被告表示尚有多笔外债未能收回,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请求给予一定宽限期;另因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并做了鉴定,为此花费鉴定费一万余元,需要抵扣货款。明确案件堵点后,陈法官多次组织协商沟通,一遍又一遍地打原被告的电话,一方面以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基础,向原告说明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逐渐消除双方的隔阂与积怨,争取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向被告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释明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若走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影响个人信誉。经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但不同意抵扣鉴定费,调解未果,该案立案进入了审理环节。在开庭时,法官贯彻 “全流程调解”的司法理念,决定在庭前再次开展调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切点、诚信做人为重点进行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化解。
今后,古城法庭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努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