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鲁沛: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鲁沛没收财产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4)云01执异355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史喻菡的异议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七月四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鲁沛: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鲁沛没收财产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4)云01执异355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史喻菡的异议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