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何明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金联汇通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何明春、王荣坤、郑乌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向我院提交的复议申请书: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执异315号执行异议裁定书,支持复议申请人的执行异议请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