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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五步工作法”,推动评价回访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7-03 14:29:48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以来,晋宁区人民法院以“一记、二做、三扫码、四研判、五回访”五步工作法,推动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一步:牢记流程机制

为构建起评价回访的内循环体系,促进评价回访流程、标准、节点的统一,晋宁法院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集中传达当事人评价回访工作相关文件,对评价、回访、督办等实操流程及小程序进行深入学习,安排专人讲授实操流程,推动精细化运作,全面提升赋码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二步:做足回访准备

一是高位统筹,设置专班。及时组建评价回访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日常事务,便于收集、处理群众反馈意见。二是一人一码,全面覆盖。立案、执行部门全员干警均列为赋码人员,在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接待窗口等区域设置显著二维码标识牌,方便当事人开展自助评价。三是明确目的,消除顾虑。评价回访目的在于发现和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形象,晋宁法院多次组织专班人员召开推进会、培训会,开展多轮谈心谈话,强调工作要求,消除干警顾虑。

第三步:主动亮码扫码

强化干警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评价回访工作中,对到现场办理立案、执行相关事务的当事人,推行“应扫尽扫”举措,对未开展自助扫码的,由干警及时进行提醒,并指导来访当事人完成扫码评价,确保全面倾听群众声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第四步:加强分析研判

针对收集到的当事人不满意评价,由专人定期整理、汇集,形成书面报告,再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会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反映态度差、周期长、未一次性告知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举措,推动司法服务再升级。

第五步:及时回访跟进

树牢评价回访引领作风提升的理念,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不满意的评价将直接推送至部门负责人处,由部门负责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同时,全量分析不满意评价,适时开展二次回访,将整改情况及进展主动告知当事人,推动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晋宁法院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关键环节,并以评价回访工作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晋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