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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开展“阳光法庭”巡回审判活动,集中审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03 09:22:4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发挥“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顽疾社会综合治理,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以巡回法庭的形式组织辖区群众旁听了5起集中公开开庭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

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严格依据法定审判程序,依法审查案件基本事实,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鉴于相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人民法院在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情节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决五名被告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刑罚。

庭审结束后,司法机关共同对各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训诫及法治教育,告诫各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倡导被告人主动提醒自己和身边亲友提高法治与安全意识。各被告人均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珍惜从宽处理的机会,悔过自新。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将自觉远离和抵制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驾驶人对自己负责的应有之义,更是对他人负责的安全承诺,是法律明文划定的行为界限,更是已被全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共识。下一步,西山法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助力平安法治西山建设。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