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呈贡区人民法院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00余名师生到现场旁听,“全景式”体验案件庭审现场。
庭审在“呈贡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的庄严宣告中拉开序幕。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深入的法庭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了举证和质证,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旁听师生亲身体验了庭审的每一个环节。
此次开展的“阳光司法”庭审进校园活动,广大师生近距离感受到庭审的庄重和法律的威严,让“犯罪”“刑罚”“被告人”这些法律术语在师生们心中有了具体化的指向,使他们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群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威胁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涉案者中不乏在校中学生和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由于法律意识薄弱,对犯罪行为缺乏认识,加上贪图小利的心态,最终成为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既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下一步,呈贡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用法治力量护航青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