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杨有祥、云南古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关上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兴督、宜良古耕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世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云联古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古耕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杨有祥、云南古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4)云01执异34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案外人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石朝银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