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终6078号
张勇: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6078号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与被上诉人王金凤、张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金碧路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城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60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