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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法院勇当“护苗人”,向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6-24 10:25: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珍惜情谊、和谐包容的良好品格,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走进昆明市盘龙小学滨江校区,开展以“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讲座还未开始,报告厅内已座无虚席。

老师,法院是干什么的呀?

如果有人借了东西不还,我是不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呀?

同学们争先恐后举手提问,对法院的工作内容充满了好奇。审监庭干警杨玥为大家讲解了法院的职能、法徽以及法官制服设计理念等知识,让同学们对法院有了初步印象。

“不仅是言语、身体上的侵害,公开在网络上诋毁、辱骂对方,也可能构成校园欺凌……”

讲座上,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为切入点,生动详细地从什么是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校园欺凌的危害等方面,向同学们阐述了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为了让大家有更全面、深刻的了解,法官结合校园欺凌典型案例,从当下热点出发,将案例故事化、情景化,告知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牢记“三不做”,即不做校园欺凌的加害者、不做软弱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讲座结束,但大家意犹未尽,纷纷举手互动,一个接一个的问题,表现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望与向往。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盘龙法院将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各部门、学校、社会等协同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以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